“路口没车,闯个红灯没关系的啦”、“这个路口不抓拍,我赶时间,闯个红灯没事儿” …闯红灯、抢黄灯是很风险的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你交通违法的理由。闯红灯、抢黄灯的下一秒会产生啥,你猜想不到。
7月28日12时30分许,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文田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泰和大路与文沿路穿插路口路段,一辆小车撞到了一辆电瓶车,有人员受伤。
接警后,办案民警敏捷赶到事端现场。现场有一辆左边车头受损的白色小型一般客车,在该车的左前方有一辆受损的黄色同享电瓶车,伤者已送往医院医治。
经问询当事人和调取事发路段视频监控发现:12时27分许,驾驭人胡某驾驭一辆小型一般客车行进至泰和大路与文沿路十字路口路段时,闯红灯经过该路口时与正常行进廖某骑行的一辆同享电瓶车产生磕碰后,廖某瞬间被撞飞。事发时,廖某未佩带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身体多处受伤。
经确定:当事人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施行法令》第四章第三十八条有关“红灯亮时,制止车辆通行。”之规定,是形成此事端产生的悉数原因,负悉数职责;当事人廖某无职责。
路途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标准,亲人两行泪!每一同交通事端并非偶尔。在此,泰和公安交警提示广阔交通参与者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俗,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牢记标准佩带安全头盔。